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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2026年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项目名单公布,我市共有1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项目、1个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成功入选,共获支持资金1300万元。    其中,池州市老池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入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东至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东流镇菊江村东流老街,花园乡南溪古寨,官港镇横岭村北源自然村,龙泉镇老屋村、观桥村)入选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
  •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全省建筑业企业提质升级,更好发挥建筑业产业支柱作用,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51-62875279电子邮箱:2320346498@qq.com通讯地址: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一、2026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一)建筑业增加值情况经初步核算,2026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上半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6043亿元,同比下降4.0%,增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8.7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8%,比上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业总产值情况2026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26370亿元,同比下降5.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同比下降8.0%,比全国固定资产投资(
  •   重拳整治市场乱象。针对建筑市场“三包一挂”(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及挂靠)和标后履约不到位等顽疾,深化全过程穿透监管。今年以来向城管部门移交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典型案件16起,形成强烈震慑。聚焦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少数”到岗率,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通报并披露不良行为23起,确保项目现场“有人管、管得住”。实施资质动态监测。建立“核查—整改—复核”的闭环淘汰机制,倒逼企业回归
  • 建办市〔2026〕2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项目业绩信息管理,规范审核管理流程,提升项目业绩信息质量,严厉打击项目业绩弄虚作假行为,保障建筑市场公平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实信息审核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项目业绩信息审核责任体系,将审核责任落实到人。省
  • 建市规〔2026〕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建筑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变更管理,对1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人员,再次申请注册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加强企业资质与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监管联动,
  • 全市各相关企业: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办事流程,全面提升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效率,市住建局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通知》(建办厅〔2025〕36号)统一部署,落实开工审批联办服务,实行一网申请、并联审批、办理结果分别批复。现将办理政策、服务亮点、办事渠道全面宣传解读,引导企业主动选用办理模式,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开工筹备周期。一、办理适用范围与可办事项(一)适用工程池州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涉及事项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管理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池政办秘〔2025〕25号)的要求,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2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二、4件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规范性文件
  • 各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强化批后监管,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市住建局《关于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建市函〔2025〕14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依据住建部、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工作要求,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工作。其中,重点核查以下企业:1.2025年以来无实际生产
  •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为优化便民服务渠道,进一步加强对人员违规挂证、虚假业绩等问题的治理,我厅已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上线“一人一码”,旨在深入推进全省住建领域从业人员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人一码”登录方式进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