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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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赋能建筑业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我厅组织对《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建市规〔2024〕6号)予以修订,形成《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51-62871218电子邮箱:34923627@qq.com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西侧裙楼3楼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
  •     9月23日,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在市委党校(池州行政学院)联合举办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班式由市委党校副校长韩辉主持,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磊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开班动员指出,本次培训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及省、市住建领域质量安全工作部署,旨在夯实全市住建监管队伍业务根基,提升监管履职本领,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守牢工程质量安全底线,
  • 为扎实推进2026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月”工作,9月15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质量月”启动仪式暨质量安全观摩现场会,各县区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业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举行“质量月”启动仪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好房子”建设、群众质量诉求处置等方面部署重点工作。参会人
  •    近日,2026年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项目名单公布,我市共有1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项目、1个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成功入选,共获支持资金1300万元。    其中,池州市老池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入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东至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东流镇菊江村东流老街,花园乡南溪古寨,官港镇横岭村北源自然村,龙泉镇老屋村、观桥村)入选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
  •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全省建筑业企业提质升级,更好发挥建筑业产业支柱作用,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51-62875279电子邮箱:2320346498@qq.com通讯地址: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一、2026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一)建筑业增加值情况经初步核算,2026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上半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6043亿元,同比下降4.0%,增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8.7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8%,比上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业总产值情况2026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26370亿元,同比下降5.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同比下降8.0%,比全国固定资产投资(
  •   重拳整治市场乱象。针对建筑市场“三包一挂”(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及挂靠)和标后履约不到位等顽疾,深化全过程穿透监管。今年以来向城管部门移交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典型案件16起,形成强烈震慑。聚焦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少数”到岗率,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通报并披露不良行为23起,确保项目现场“有人管、管得住”。实施资质动态监测。建立“核查—整改—复核”的闭环淘汰机制,倒逼企业回归
  • 建办市〔2026〕2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项目业绩信息管理,规范审核管理流程,提升项目业绩信息质量,严厉打击项目业绩弄虚作假行为,保障建筑市场公平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实信息审核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项目业绩信息审核责任体系,将审核责任落实到人。省
  • 建市规〔2026〕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建筑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变更管理,对1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人员,再次申请注册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加强企业资质与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监管联动,
  • 全市各相关企业: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办事流程,全面提升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效率,市住建局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通知》(建办厅〔2025〕36号)统一部署,落实开工审批联办服务,实行一网申请、并联审批、办理结果分别批复。现将办理政策、服务亮点、办事渠道全面宣传解读,引导企业主动选用办理模式,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开工筹备周期。一、办理适用范围与可办事项(一)适用工程池州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涉及事项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