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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综函〔2025〕12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现将《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ns
  • 池建安函〔2025〕90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经开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机构):为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促进专家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5年3月6日   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n
  • 为落实全省住建领域一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红”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加快推动住建领域复工复产,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月14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市直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动员培训班,市直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行业协会代表等8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科学复工、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主题,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经验分享等形式展开培训。并邀请住建部科技委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委员陈秀峰专家授课,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危大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入全国平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印发之日(2023年12月29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信息,以及未在2023年12月29日前竣工验收但其中标公示、合同签订、施工图审查完成、
  •   生产绿色建材。全市获批新型墙材产品确认证书企业24家,全年生产新型墙材总量5.1亿块标砖,节约能源1万吨标准煤;生产预拌混凝土256万立方米,生产预拌砂浆50万吨。荣获“全省墙改工作市级先进单位”称号。推行绿色建筑。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全年全市绿色建筑开工面积55.0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43.76万平方米,均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100%。抓实建筑节能。加强在建项目日常监管,确保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目前,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执行率均为10
  • 相关单位:经企业申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核查,“秋浦之星二期1#、2#、3#、9#楼及配套工程”等2个项目达到市级“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3个项目达到市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向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科书面反映。联系人:程程  联系电话:2027411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市级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公示名单一览表
  •  附件下载:建筑幕墙工程项目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表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依法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工程建设通用规范规定,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
  •  附件:1.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2023年度优秀企业名单2.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2023年度优秀个人名单3.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2023年度优秀成果名单